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考核通知(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老师)

发布时间:2023-04-11 分类:纺织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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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公告

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下属科技与艺术学院是由我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等专业为特色。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生,2004年通过教育部专项检查和确认。学院位于杭州文一西路960号(西城校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3名,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定岗在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任学院下设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招聘条件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学类、理工类专业;中共正式党员;具有3年以上本科院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

3、浙江理工大学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浙江理工大学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的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9:00—7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7月21日—7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1年7月21日9:00—7月29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如取消招聘,告知报名人员,并退还报名费用。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1年8月10日-8月12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浙江理工大学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发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包括测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同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后备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四)考核与体检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由用人部门视情况安排考核对象进行为期2-4周的岗位见习,对其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后备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招聘条件所指工作经历应具有可供查证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纪录或类似证明。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035(方老师);

0571-85857009(谭老师)。

浙江理工大学

2011年7月11日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名】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至10月13日16时,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双高”校、省高职优质校、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首批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学校深化“时尚纺织服装+”一体多元专业体系改革,形成共建、共融生态系统,拥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9个、教育部“双师型”培养培训基地2个、教育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势及特色专业10个、省示范专业4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学校坚持“立足行业、服务区域、产教融合、特色发展”办学定位,作为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红帮精神,强化工学结合,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2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至10月1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至10月17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系统填报内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1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至10月2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 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需具备的相关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应届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报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交费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学校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4-86329804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6日

2022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2023年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盘锦市政府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招聘教职员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拟于近期面向高校招聘编制内教职员3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教职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面试考核,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发布校园招聘教职员岗位信息(所招聘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教育信息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相关院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根据岗位专业要求不同,选择性发布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8:30—3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当面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

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不得出现姓名、本人照片及电话相关信息);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应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需提供心理咨询师二级资质证书,应聘后勤管理职员需提供造价员及以上证书);

(6)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支部公章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时限为3个月内);

(7)应聘者需填好《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面试时打印上交,此表由应聘者本人签字)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注:以上材料(1)-(6),要求原件清晰扫描并按照顺序标注好,每页只能显示一个材料(例如:1.个人简历;2.身份证正反面;3.本科学历证;4.本科学位证……),最后形成一个PDF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进行命名;网上报名的用户名是本人身份证号,请务必检查好材料再上传,上传后不能修改(由于个人上传报名材料不全或不标准导致报名未通过,责任自负),同时也请牢记报名时自己设的登陆密码,后期会在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材料(7)要求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看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中附件,下载后填好以原格式上传。

具体面试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三)资格审查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面试考核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面试考核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面试考核分为专任教师系列和辅导员、职员系列两个类型。

1.专任教师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考核采用说课(需准备课件)、答辩的方式,时间为说课8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

2.辅导员、职员系列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综合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答辩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按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该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考核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和市教育局提出。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六)考察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教育信息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需服从学校对其岗位的分配及调剂;新入职教师(除职员)均要先担任辅导员至少一年的时间。

(八)违约处罚

被聘用者必须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和就业协议,服务期为五年。

如若服务期限未满,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方需提出申请,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每年壹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纪律与监督

校园招聘教职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高校网站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

纪律监督电话:0427—2936017;

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3月6日8:30—3月17日16:30(工作日);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6日

附件:

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计划信息表.xls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xls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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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七)辅导员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级正班长、团支部正书记,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院(系)级或者校级正部长,团委正(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社联正(副)主席,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0日9∶00-3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0日9∶00-3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0日-3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0日9∶00-3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10日9∶00-3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31日-4月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应届生请备注“未落实工作单位”。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心理测评;③面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于2023年4月8日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学历学位和政治面貌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国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岗位所需的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三)心理测评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

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作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506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3日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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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大学名单

院校专业: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 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首任校长。1956年正式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招生。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原徐州市教师进修学院为基础设立徐州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该校并入我校。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2020年,学校跻身《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内地高校前50;列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大学第102位,“中国大学评价”第116位,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 4个校区,占地2457亩,校舍面积93.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1亿元;图书馆藏书318万册。设有22个专业学院以及敬文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首个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另设有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专任教师1688人,其中正高346人、副高631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62.3%,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比43%。拥有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8人次。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8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3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二十余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学校 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全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4项。建有国家级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5个;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1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6部,各类省级精品课程68门、精品教材和重点教材74部。承担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项,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获“中央支持地方财政专项”47项,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学校被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唯一一家“经典诵读教育”学科(领域)培训机构,获评“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学校现有 6个省优势学科、12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4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6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拥有国家“2011”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科技创新平台1个,部省级科研平台44个。近五年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439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1项(重大项目13项、重点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84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学校位列2021中国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排名第44位;2020软科中国大学文科实力排名第72位。自然指数(Nature Index)连续三年进入“中国内地高校Top100”。发表Science、Nature、PNAS等国际一流期刊论文22篇。2020年首次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上发表论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部级科研奖励14项。20个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留学生群体与民国的社会发展”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拥有2个江苏省重点培育建设智库,在“一带一路”研究及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智库成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国情手册》获首届“中国智库学术成果优秀报告奖”。,学校注重政产学研合作,强化原始创新和集成攻关,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致力服务国家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积极搭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平台,建立和完善了以政产学研相结合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体系。与徐州、连云港、泰州等地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 200余家。技术转移中心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荣誉称号。牵头成立淮海经济区乡村卓越教师教育联盟。获批设立淮海经济区首家雅思考点。作为苏北地区唯一的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17年获批江苏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作为全国首批 “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相继与英、美、澳、俄等国的104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53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留学江苏目标学校”,牵头成立全国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并成为首届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江苏-俄罗斯高校合作联盟,加入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江苏-加拿大高校合作联盟。获评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在马来西亚设立全球首个海外孟子学院。设有“一带一路”研究院、巴基斯坦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伊比利亚美洲研究中心,其中3所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设立“一带一路”研究院海外分院5所。与哈佛大学、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知名高校联合建设科研平台。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建“中拉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学校是江苏省苏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江苏省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江苏省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党委学工部被国务院授予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咖啡时光·教授有约”主题教育网站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思政网站。学校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等高级别奖项。学校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开展“推普脱贫攻坚”大学生志愿者培训,相关活动被《新闻联播》等栏目广泛报道。,学校获首批 “全国文明校园”并蝉联该荣誉称号,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十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校园”,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迈入新的发展时期,江苏师大人将继续发扬“守正出新,坚志勇为”的校园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其他信息:

江苏省是我国经济、教育都比较发达的省份,高等教育资源比较丰富,省内实力强的大学虽不如首都北京,但也是比较多的。江苏省在浙江普通专业招生院校共129所;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3所;省重点建设高校15所;普通公办本科18所;独立学院21所;民办院校3所;中外合作办学院校2所;公办专科44所;民办专科17所。下面就和一起来看一下江苏的大学名单一览表吧。 一、江苏的大学名单一览表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3所):苏州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15所):江苏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注:江苏省15所省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有6所高校存在重叠,其中属于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属于双一流的高校是: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一共9所院校。这9所院校是江苏省高校第三档。 4、普通公办本科高校(18所):常州大学、淮阴工学院、江苏警官学院、盐城工学院、常熟理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海洋大学、江苏理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南京审计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南京晓庄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徐州工程学院、徐州医科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5、独立学院(21所):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6、民办院校(3所):三江学院、南通理工学、无锡太湖学院。 7、中外合作办学(2所):西交 利物浦大学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8、公办专科(44所):苏州职业大学、南通职业大学、扬州市职业大学、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宿迁职业技术学院、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9、民办专科(17所):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九州职业技术学院、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正德职业技术学院、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江苏最值得报考的院校介绍 1、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为九校联盟(C9)、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 太平洋大学 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全球大学高研院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成员,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 2、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Southeast University),简称“东大”,本部位于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建设高校,为“建筑老八校”、卓越大学联盟、长三角可持续发展大学联盟、中英大学工程教育与研究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碳中和世界大学联盟成员。 3、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南理工”,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信部、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 4、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南师”,坐落于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 三、江苏2022高考志愿批次介绍 1、本科提前批次: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但是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院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是最先进行志愿填报的批次。 2、本科批次: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本科批次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但是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是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这些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也就是说这些特殊类型的志愿只能填报一个,是不占用本科批的提前数量。 3、专科批次: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专科批同样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但是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士官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也就是说江苏省普通类专科考生是最后开始投档录取的。 江苏建省始于清代初年,取江宁、苏州二府之首字而得名。江苏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拥有“吴”“金陵”“淮扬”“楚汉”等多元文化及地域特征,共拥有1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地处长江经济带,下辖13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全国百强,综合实力百强区、百强县、百强镇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江苏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DLI)居全国省域第一,成为中国综合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江苏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居全国前列,拥有全国最大规模的制造业集群,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居全国首位,人均GDP自2009年起连续居全国第一位,是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与上海、浙江、安徽共同构成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已成为6大世界级城市群之一。好了,关于“江苏的大学名单一览表”就介绍到这里了,大家想来江苏读大学吗?

关于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考核通知和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老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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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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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梦菲 2023-04-11 18:00:15 回复
当你能飞的时候就不要放弃飞;当你有梦的时候就不要放弃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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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翠桃 2023-04-11 19:04:41 回复
人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有一颗向往的心,坚持最初梦想的心态反倒会帮助我很多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考核通知(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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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L芷巧 2023-04-11 23:31:23 回复
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后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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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半梦 2023-04-11 18:58:59 回复
远足方程式,铿锵一起行!21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考核通知(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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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白山 2023-04-12 03:19:14 回复
生时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考核通知(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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