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招生简章2020(武汉纺织大学招生简章2023)
发布时间:2023-04-12 分类:纺织材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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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学校专升本/高起专/高起本招生简章2022最新
武汉纺织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持续完善学生指导和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成长环境,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学校获“挑战杯”全国二等奖4项,省级特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3项,学校连续获得“优胜杯”;5个项目入驻团省委湖北青创园(光谷)示范园。获评全国“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团中央优秀团队3个、团中央社会实践先进个人3个、团中央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1篇;获评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4个,荣获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1项;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4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毕业生已经和正在成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和中坚。
招生专业
办学优势
1、名牌大学,真实学历,上网可查,可考公务员,研究生,出国留学等;
2、文凭硬,师资强,武汉纺织大学名优教师和正副教授考前辅导;
3、时间短、通过率高。成绩优秀者颁发学位证书;
4、费用低:如果考试未能通过,由我校免费继续辅导学习,学生不再缴纳任何费用;
5、国家承认文凭,信用有保障,学历教育部网上可查;
6、外地学生不用上课学习,可网上辅导,只需来参加考试即可。
报名条件招生办
对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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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全日制本科助学班,在校读书4年,拿全日制本科自考毕业证!
武汉纺织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助学班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学校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文、理、艺兼收;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分类招生考试,高考成绩原则上达到当地专科录取线;少量招收具有高中、中专文凭或同等学力者;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及录取
报名时间:即日开始至2022年9月,额满为止。
现场报名: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报名方法:学生来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咨询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100元,食宿费预定金500元。
录取办法及要求:学生自愿报名,经审查录取后,学校统一发放《武汉纺织大学自考本科全日制助学班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心理疾病及其它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将予退学。
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00余人,博士800余人。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长期在校工作的院士、外籍院士7人;国家级人才10余人,省级各类人才200余人。学校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有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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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技术大学成人高考函授怎么报名?招生专业有哪些?
院校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Wuhan Textile University),简称“纺大”,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成考备考正火热进行中,各院校也陆续发布了《2022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以下是武汉 纺织大学大学2022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具体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
报考须知 报名请咨询湖北成教招生办463937278
一、招生对象
1、高起专层次各专业主要招收高中、中专毕业生。
2、专起本层次各专业主要招收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毕业生。
成人高考考试项目:报名请咨询湖北成教招生办463937278
成人高考考试时间在每年的10月第三周进行。考试内容按教育部门颁布的成人高考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考试复习资料推荐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成考辅导资料。
(一)高起专,总分450分,150分/科
(考130至140分就能录取)
(1)文科:语文、数学(文)、英语
(2)理科:语文、数学(理)、英语
(二)专升本,总分450分,150分/科
(考120分就能录取)
(1)经管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2)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3)文史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4)中医药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5)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6)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7)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8)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9)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湖北成人高考流程:报名请咨询湖北成教招生办46393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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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武汉纺织大学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武汉纺织大学,中文简称“纺大”,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比例内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及程序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市、区)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第十三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文史类为语文(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市、区)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艺术类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含动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折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二)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86米,女生1.70米。认可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湖北省外考生需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专业成绩(湖北省专业成绩为统考成绩,外省专业成绩为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60分;会计学(ACCA):120分;金融学(CFA):120分。以上专业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此类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高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外方合作高校为日本文化学园大学;纺织工程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表演专业除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录取规则按当地招生政策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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